Archive for May, 2006

27th May 2006

凄风冷雨一整天,呆在家里吃什么

      如题,解决方案一:到超市买寿司卷、生鱼片、清酒一壶,家里有绿芥末和11块一小瓶的极品酱油,温清酒加日料吃起来;解决方案二:到便利店买一瓶花雕、五香豆、豆干、笋丝、醉蟹或者青蛤罐头,花雕也要温,就菜喝;解决方案三:楼下大排挡买武汉鸭脖子几条和辣藕片,家里还有国务院机关事务局特供茅台小半瓶,辣肉辣菜辣酒吃起来。

      这是我昨天下班的路上就想好的,结果下了公汽一犯懒没去家乐福,直接大排挡买了鸭脖子,回家就茅台了。今天上午看电视说今年雨水偏多,看来另两样解决方案很快也能实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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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th May 2006

读书

      陶渊明说:“好读书,不求甚解。”每被人引用,好像读书是件很随便的事情。但是,这后面一句却少有人提:“每有会意,便欣然忘食。”这说明人家读书还是要琢磨的,而且最重要的是,人家有时间,可以优哉游哉,“不求甚解”,等待“会意”。

      古人读的书,无外乎经史子集四类。在这里面,除去旁门左道的个人兴趣,一般的人读读经传已经足够。不像我们现在,古人的书只是文科中的一部分,另外还要读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地理、历史、外语、哲学以及各种各样的应用类科学的书。知识太庞杂了,学问太深奥了,而且是中国的和西方的两大知识体系都要学。所以,现在读书真是件苦事。

      本人好读各种各样的书,我按照图书馆分类法整理过我的书,除了没有农业和军事专著,其他大类差不多齐了。所以,我曾半真半谑地跟别人说:我是中外古今文理雅俗皆通的杂家。但是这种情况说回来,也可以说成是不中不外不文不理不雅不俗,“狗懒八泡屎,泡泡舔不清”。

      产生这种情况的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个人原因。但凡读书必要具备两性:记性和悟性。这两性过人方可有成。不幸的是,本人这两性都不高。一本书读到结尾,前面的已然全忘了。遇到稍微艰深之处,总要狠狠地研究不可。所以,本人读书很慢,费时费力。好在本人理工科出身,文科底子也还将就,仍然可以博览群书,乐此不疲。重在过程,不求结果,每有收获,“便欣然忘食”了。

      想到这里,再琢磨陶老先生的话,觉得实在可气。这老东西总是写些让你可望不可及的东西出来,馋你,太不厚道。晋人风骨,只能幻想一二聊以自慰。当今的书,可还得要这样读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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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th May 2006

猫叫春

      昨夜野猫叫春的声音又把我吵醒了,还好,声音不太大,应该还隔着两三个楼。一到五月份,猫最让人讨厌,一个是叫春;一个是掉毛。因为这两条恶行,我对猫很反感。但是,听着猫的叫声,我倒也对它们很同情。本来是一件寻求性伙伴的快乐事,也这样凄凄惨惨的。作为一个被人类驯化得已经无法摆脱人类的小动物,一面要满足人的欢心,一面还要承受坏脾气主人的虐待,生存实在是不易。也许是悲愤于下一代的注定的命运吧,它才叫得这么惨,也未可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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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th May 2006

再也不上淘宝网了

      我在淘宝网上总共买过三次东西。第一次是手机充电器和电池,令人满意。第二次是服装,尺码不合适,退了一件,白搭了邮费。后来又有一件穿出了问题,不很愉快。第三次是二手的电热水壶,退货了,但卖主没退钱,被坑了90块,很是气愤。仔细想想,觉得淘宝网购物,风险实在太大。

      在淘宝网购物,一是图便宜,二是图方便。但是这种C to C的买卖全凭个人诚信,什么支付宝、信用评价、投诉申诉都是给老实人用的,遇到奸商根本没用,照样蒙你的钱!老话说,耳听为虚,眼见为实。买东西不亲眼看看、亲手摸摸、亲身试试是不行的。最重要的是,商场购物有凭证,使用后如果有问题凭票可以三包。淘宝网上购物什么都没有,用了出现问题你找谁去?找谁谁都不搭理你!像卓越、当当这样的因为是B to C,买的又是书、音像制品什么的,问题不大。淘宝这样的,随便找个身份证就能开店,简直就是骗子的天堂,就是个掏包网。

      三次淘宝网购物,贪小便宜吃大亏,惹一肚子气,实在不值得。以后再也不上淘宝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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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th May 2006

走步减肥

    我有一个朋友小林,酷爱走路,下班动不动就走回家,一走就是10公里。什么原因不知道,反正他一直也不发胖。我有几个胖子朋友,比如聂帅、科尔,是大胖子那种,近来纷纷走步健身,效果十分显著,如同脱胎换骨。前几天我妈跟我提起二表哥,50岁的人了,大肚子十多年,近来迷上了香山远足,肚子没了。

    我本来不胖,只是这一两年体重突长,腰围激增半尺多。原来坐出租车,到了地方一迈腿就下来了,现在得抱着肚子挪出来,狼狈不堪。还有衣服,随长随买,真没少糟蹋钱。看来男人过了30,如果不经常运动,好身材实在难保。所以,我要减肥。

    三表劝我,去健身只能把肌肉练起来,去不掉上面的油,“你看好多练健身的都是胖子。”我说那我吃郭德纲藏密排油去。他们说那也没用,花钱受罪不说,关键是药不对症不一定适合你。所以,走步减肥真是个好办法。省钱、省事、效果好,而且特别适合我这种胖而懒的人——其实没有胖子不懒的,走步可能是他们最好的减肥方法了。

    到今天为止,我走了5天了,每天30分钟。第一天感觉很累,第二天就轻松多了,到第三天简直就是健步如飞了!一整天都精神好,中午还睡得香。我估计肥胖的历史不长,所以感觉还不错,现在可以考虑是否要增加走步量了。一走再走日日走,走到身体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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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th May 2006

有所为有所不为

  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是把双刃剑,用别人的很欢喜,被别人用了很难受,除非你不使用网络、不在网络相关行业工作或者不发布任何作品,包括言论、文字、绘画、照片、音乐、录像、表演……对于看到这篇东西的人来说,这是不可能的。最近看到这篇报道:

  中新网5月10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(草案)》。
  会议认为,为保护著作权人、表演者、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,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、物质文明建设作品的创作和传播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,制定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是十分必要的。
  会议决定,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,由国务院公布施行。

  我是做网络的,对这个相当的敏感,这个条例为互联网行业划出了两个阵营:一个阵营著作权风险极低,做起来很方便;另一个阵营著作权成本极高,还特不好做。看看具体的几条:

  第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不向其支付报酬,但应当根据情况指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和出处,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:
  (一)将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表的言论转贴于其他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,著作权人声明不许转贴的除外;
  (六)为提供搜索服务而复制他人的网页,但不得破解权利人或者专有使用权人采取的技术措施,也不得提供复制功能;
  本条第一款规定适用于对表演者、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的限制。
  第十四条 仅通过自动技术过程提供网络内容的存储服务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不因存储侵权或者违法网络内容而承担赔偿责任:
  (一)不知道其存储的网络内容侵权或者违法;
  (二)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存储的特定网络内容侵权或者违法后,在5日内移除该内容。
  本条第一款规定适用于网络内容的搜索服务商。

  看到了吧,做搜索、论坛、博客的有福了,其他做网络的想一想,有所为有所不为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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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th May 2006

K-POP

  1992年,“徐太志和孩子们”(Seo Taiji and Boys)发行了专辑《我知道》。其中运用了大量Hip-Hop的音乐元素,并且创造性地使用韩语来rap,由此引发了以Hip-Hop文化为基础的韩国流行音乐风潮。徐太志这孩子是个小混混,13岁的时候就不好好上学,组织摇滚乐队,在乐队里弹贝斯。他原本是个不折不扣的金属迷,搞了好几支不成功的又黑又死的重金属乐队,最后不知道犯了什么神经,找了两个跳舞的组成“徐太志和孩子们”组合,玩起Hip-Hop来。这一玩就了不得了,韩国人发了疯似的喜欢。许多年轻的韩裔美国人ABK看到老家的美国文化市场形势一片大好,纷纷回国投身韩国的Hip-Hop娱乐事业。一时间,嘻哈风格的歌舞说唱组合在韩国迅速兴起。在H.O.T获得空前的商业成功之后,韩国人更是大量复制这种流行音乐模式,并且认为创造出了韩国特色,他们称这种流行音乐叫K-Pop,流行到我们这边叫“韩流”。

  中国为什么刮韩流?韩流在中国的成功在于色而不在于声。问问哈韩的孩子他们对于K-Pop的音乐了解多少?Hip-Hop厉害的在美国,电子舞曲牛逼的在欧洲,就是日本总体上也比韩国的强。但现在韩流之风如此之胜,除了韩国政府鼓励文化出口的政策推动之外,主要在于K-Pop的形象包装。视觉的东西是非常直接的和易于接受的,所以视觉的刺激和感染力就非常强。韩国文化自身的积淀本来浅薄,但是他们会学会包装。韩流的舞蹈、服装、造型、俊男美女,五光十色,异彩纷呈,令无数中国少男少女为之倾倒。更有一批脱星以及人造美女、变性美女等等,色诱少年心。可以说,韩国人在韩流的包装中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。在这个读图时代,对于这个追求简单快感的年轻一代,K-Pop的流行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。

  中国为什么没有类似的C-Pop?很简单,第一因为中国没有好的包装;第二因为中国的传统让人狠不到当众裸体或者整容变性;更因为第三,中国有自己的流行音乐传统,从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滩就开始了,到现在的周杰伦、S.H.E,这是一个多元化的流行音乐传统,不可能被C-Pop所统一。所以,即使现在韩流再强,也还是强不过我们自己的华语流行音乐。

  爱美是很正常的,但是爱别人爱到忘了自己是谁就不正常了。中国的哈韩族哈到自己恨不得变成韩国人的,有相当的一批。真替他们可怜,倒霉孩子,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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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st May 2006

擦皮鞋

      最近皮鞋脏了,于是很怀念南宁中山路上擦皮鞋的。皮鞋擦得又快又好,焕然一新。擦一次一块钱,非常实惠。我隔三差五地总要穿一回皮鞋,只有穿了皮鞋以后我才会把腰板挺起来,整个精气神跟穿休闲鞋大不一样。但是北京太脏,干干净净的皮鞋穿不过一两天,所以很需要南宁这样的擦皮鞋服务。奇怪的是,拥有广阔擦皮鞋市场的北京似乎从来就没有人来做这样的事。前些年我家楼下开了一家“翰林一元钱擦鞋店”,坐台经营擦皮鞋,顺便卖些皮鞋保养和防汗脚用品。可是没过两天关门了,然后我又看见在别的小门脸又冒出来了,让我觉得这个翰林是个骗人的买卖,打一枪换一个地方,难怪做不起来。北京什么时候能有像中山路那样的擦皮鞋服务呢?比如在簋街,你一坐下,就有人来要你擦皮鞋。等饭吃完了,穿着亮堂堂的皮鞋步上街头,人该是多么的体面,多么的精神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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